有朋自遠方來 迎接第二次國際合作社年之日本經驗分享

2025-01-13・2025第二個國際合作社年 讓合作社成為永續、 具影響力的企業組織

文字/于有慧、第九屆理事  照片/總經理室、台大員生消費合作社

主婦聯盟合作社不只共同購買,也與國際接軌交流,推廣合作運動。2024年10月底,合作社接待日本法政大學栗本昭教授到訪,為迎接聯合國2025第二次「國際合作社年」暖身。

栗本教授是合作經濟領域資深學者及實踐者,投身合作經濟逾五十載。短短三天訪台行程,栗本教授到訪本社分享日本生協經驗,也與團結經濟學會、台大員生消費合作社及台大社會系師生交流,並拜會內政部合團司,切磋日本與台灣合作社法制異同。珍貴的交流紀錄,甚值借鑑學習。
 
合作社理監事共同接待栗本教授,孫炳焱老師一同參與討論。
栗本教授樂於提攜後進,與台大學生親切交流。
 

日本是個資本主義發達國家, 但日本合作經濟規模及覆蓋率卻名列世界前茅。

 

日本(消費)合作社(生協)發展脈絡

日本是個資本主義發達國家,但日本合作經濟規模及覆蓋率卻名列世界前茅。面對市場競爭,日本消費合作社(日文稱「生協」)的營業規模穩居日本零售業第三,有近半數日本家戶都是生協社員。日本生協有何過人之處,能創造如此規模、獲得這麼多社員支持?栗本教授從日本生協發展的歷史脈絡說明。

最早在明治維新後,日本已出現類似農協(農業合作社,JA)及生協(CO-OP)等合作組織,1900年「產業組合法」是第一部規範合作組織的法律。日本政府加強主導合作組織成立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栗本教授說:「東亞合作經濟模式的特殊性是『由上而下』,日本、中國、韓國、台灣,與農業相關的合作組織多有政府的支持。」

日本戰敗,百廢待舉,美國在日本推動土地改革,大量佃農成為自耕農,為恢復國內社會、經濟秩序,1947年訂定「農協法」,農協具半官方性質,協助農民經營、資金、銷售、供應資材,也有類似保險的社員共濟服務;為穩定民生物資,1948年頒布「消費生活協同組合法」(簡稱「生協法」),各地生協也於1951年組織「日本生活協同組合聯合會」(簡稱「日生協」,JCCU),由JCCU 開發自有品牌(co-op)產品,聯合採購,壓低成本,也提供配送、社員教育等服務。

1960年代,由下而上推動的市民消費合作社興起。一群有意識的消費者從共同購買無添加牛奶開始,受大學生協的協助,1965年成立「生活俱樂部生協」(我社的三國姐妹會夥伴),成員多為婦女或關心環境的消費者,治理層也多為女性,以公民行動和社會倡議為訴求,強調責任消費、地產地銷、社員民主治理,以班為單位配送,與傳統生協經營理念不同。

1970年代,日本食安事件層出不窮,一些關注食安的生協出現,並於1980年結盟為Pal System,性質介於JCCU 與生活俱樂部之間,與生活俱樂部一樣關注環境、減添加、永續議題,但經營理念、核心目標不同。Pal System 以提供社員更好的生活品質為目標,強調經營效率、追求擴大規模、產品多樣性及便捷的配送,深受東京都一帶上班族、小家庭及年長者歡迎,是日本第二大的生協聯合系統。

1990年代,日本泡沫經濟破滅,社會轉型,婦女也進入職場,班的經營越形困難,加上社會高齡化、人口衰退、店鋪減少,生協調整經營策略,以各種運送方式,把產品直接配送給社員,個配取代班配成為主要經營模式。

從業務上看,日本的生協主要經營食品零售,但不只於此,可大致分為四類:最多的是一般消費合作社(CO-OP),涵蓋食品、日用品及宅配服務,總銷售額接近3.8兆日元;第二類是醫療保健合作社,辦診所、健康檢查、醫療保險或養老院服務;第三類是農協(JA);第四類是特定領域合作社,如學校合作社、住宅合作社、勞動合作社、環境合作社等。從場域劃分,有地區型、社區型、職場員工生協,也有混和型(如豐田汽車,原為提供員工消費品,工廠周邊居民也想參加,便成為職場與社區混合型),以及大學生協。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大學生協,專為大學師生提供食品、教材、文具、保險、旅行等服務。參與學生比例平均為40%-50%,因學校和地區有別,規模較大的國立或公立大學參與率普遍更高。栗本教授的合作理念就是在東大就學時啟蒙,曾任大學生協幹部,畢業後即加入日生協工作,夫人也是日生協職員。
 
 栗本教授受邀到訪,與我社分享日本生協發展脈絡。

突破限制擴大經營範圍

和栗本教授一樣同為東京大學校友,國內合作經濟界前輩孫炳焱老師說:「日本消費合作社發達,是因為可承辦的業務多,像共濟(保險)、社員存放款等,合作社發展與政府作為有關。」

栗本教授回應,日本生協發展有其歷史脈絡,1948年的「生協法」雖鼓勵發展, 卻也有諸多限制,像禁止非社員交易、不能跨縣市經營、不能執行信貸業務;此外,相較世界其他國家多以「基本法」輔以「業別特別法」管理,日本的「分業立法」,不同性質生協由不同主管機關管轄,規定破碎零散,日本政府角色並非完美。

儘管政府有諸多限制,早期因為經濟困頓,法令禁止非社員交易,一般人為取得民生物資,加上入社門檻低, 幾乎家家戶戶都加入生協;生協也以社員持續出資累積經營資本,每月繳交1000圓會費,平均每位社員出資達三萬日幣,相較而言,英國在平均上只有約200日圓。

合作社本質是互助,生協也希望擴大服務,像社員共濟保險,受到既有商業保險業者百般阻撓,也是經過不斷努力,才終於游說政府在2007年修法,允許生協得經營共濟業務,也鬆綁跨縣市交易,生協規模可更擴大,但非社員交易仍未開放。

2000年日本頒布長照法,不少照顧合作社應運而生。不同領域合作社之間也常合作,開創出更多業務型態,例如從JCCU 分出去的事業體,有勞工銀行、共濟保險、醫療合作社與長者護理合作社。

生協也扮演地區糧倉角色,許多鄉鎮政府與生協簽約,遇重大災情,生協會優先提供食物給災民,例如1995年阪神大地震,生協整合、調配、供應物資,對救災有極大貢獻;2011年311大地震,生協的配送系統也發揮重大作用。
 

迎接第二次國際合作社年 我們能做什麼

栗本教授分享日本經驗,迎接明年第二次國際合作社年,我們有很多可思考的方向。台灣與日本在消費合作社及農業合作社發展有類似歷史背景,兩國合作社事業發展卻如此分歧,日本經驗或許有值得借鑑之處。有別於一般企業,栗本教授在與學者座談時,建議多做合作社基礎研究,分析不同國家的歷史脈絡、公民社會發展與國家政策演變。
 
教授與團結經濟學會學者交流,提問者為東海大學萬尹亮教授。
對於我社持續前進,栗本教授的分享更是彌足珍貴。在變動的世界,合作社何以能永續經營?栗本教授認為合作社的韌性,需配合社會需求變化調適,持續開發優質產品,像JCCU 有自己的食品安全標準,與歐洲合作社合作,投資食品檢驗與實驗室。合作社也要扮演社會良心的一方,保障消費者,日本生協對於企業壟斷會採取訴訟行動,像之前Panasonic 電視一度市占高,生協甚至自行研發電視製造,目的就在不讓企業獨占。

合作社的作為與聯合國的17項「永續發展指標」(SDGs)向來緊密扣連,面對大環境挑戰,真正課題在維持合作社獨特性。在當前全球化、人口老化的變動中,更應重申合作社的原則與價值、身分認同、民主運作,但「辦法可以靈活」。「不要放掉合作社的立場」,變成像商業公司一樣的追求利益模式,需回歸價值,保護農民、消費者、勞工,還有弱勢者。
 
 
栗本教授到台大社會系演講,分享「為什麼合作經濟研究如此重要?」。
 栗本昭教授簡歷 
現任日本法政大學大學院社會學院教授,國際知名合作經濟學家,研究領域包括合作社相關法律、經濟學及治理。在學期間即參與東大合作社學生委員會,畢業後,1974年加入日本消費合作社聯合會(日生協),擔任過日生協國際部經理、首席研究員,並且於2001、2021兩度擔任國際合作社聯盟(ICA)研究委員會主席。

粟本昭教授在合作社經濟學領域的貢獻不僅體現在理論層面,更在於他對實踐和政策的深度影響。栗本教授積極參與亞洲地區的合作社運動,推動跨國合作和知識共享,與國際合作社聯盟維持密切合作,分享日本合作社經驗,並學習其他地區的成功模式。最新主編著作為《喚醒亞太合作潛力》(2020),並於2020年獲選國際勞工組織(ILO)訪談合作運動與團結經濟100位代表人物之一。

回應第二次國際合作社年,栗本教授將於2025年10月16日至18日舉辦「國際合作社年大阪論壇」,主題多元,包括反思合作社身分認同、比較亞洲各國合作社發展歷史、合作社法制比較及創新個案等,歡迎各方踴躍參與。
 
 

 IYC是什麼? 
國際合作社年( International Year of Cooperatives)是聯合國為提升國際對合作社重要性的認識而設立的年度主題。2012年第一次提出「國際合作社年」,強調合作社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的貢獻,推廣合作社模式作為可持續發展的替代方案。合作社是以成員為中心的經營模式,核心價值是民主、自主,以及公平分配收益。這種模式不僅推動經濟增長,還能促進可持續的社會發展,減少貧富差距。

2025年第二次國際合作社年的主題為「合作社共建更美好的世界」,核心訴求:
1. 讓更多人認識合作社,推廣合作社在促進可持續發展和改善社區福祉方面的貢獻。
2. 促進發展與韌性,打造有利於合作社運營的生態系統。
3. 呼籲各國制定支持合作社發展的法律和政策框架。
4. 激勵領導力,特別是吸引青年參與合作社運動,確保合作社的可持續發展。
 


(首圖圖說:照片中間的栗本教授與合作社社員,一起去台大學生消費社參訪交流。)


國際合作社年、合作社共建更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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