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陳一條通往幸福的路徑
2013-09-05・社內大小事
文/中長期計畫委員 圖/葉曼玲
社員需求決定了合作社服務的產生,合作社創造的服務,彰顯了合作社的存在價值。
從「生活材的共同購買」邁進「生活福祉的共同購買」
在盤點國際交流資料時,找到一份二○○八年「日本生活俱樂部見學結案報告」,而當我們正要在中期計畫的願景中規劃務實的行動,以準備迎接高齡社會之際,是否能從經驗中學習日本生活俱樂部姊妹會的各地先進,在社員的「生活材共同購買」運動推進中,不斷增加社員生活需求的服務項目「生活福祉的共同購買」。藉此呼應國家福利政策,促使福利政策資源能透過合作社為平台,提升社員與地區社會的生活福祉。
以日本生活俱樂部姊妹會為例,一九九四年千葉縣的生活俱樂部生協有一個互助網路的事業計畫,主要是生協的社員到了一定年紀對老後生活的不安,因此在一九九五年六月在合作社內部成立「風之村建設籌備委員會」。參與「風之村建設籌備委員會」的社員大部分是沒有經驗的,因此就成立一個「社會福祉制度的學習會」(讀書會),先了解日本政府對於老後服務及福利的規定,另外也積極參觀、見學約三十多個安養中心,得到結論為「希望自己創造一個高齡後無法在家自行生活也很樂意去住的地方,夫婦或是家人也能夠搬進來這裡同住,另一個自己的家。」並於二○○○年二月建設完成。
當台灣的政府正開始努力的推行照顧公共化,合作社的中期計畫討論,是否從這些「他山之石」取得經驗的參考。以目前合作社的社員年齡統計分析( 見表一) 顯示,四十歲以上社員的父母照顧需求已經浮現,社員本身的照顧需求也將慢慢產生。針對台灣少子女化及高齡化的處境思考對策,如何從分區的劃定起步,呼喚四十三分區的社員,回歸對地區社會照顧需求的理解;如何看進去現有的照顧服務實相。更重要的是注意到已經日漸浮現的「照顧服務營利化」問題。無論要轉介照顧服務、或是要自創照顧服務,需要正視的是我們共同的幸福,正在我們自己的手上。
照顧服務營利化問題的日漸浮現
行政院去年推出的「 推升經濟動能方案」工作重點之一是促進壽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包括鬆綁投資BOT案;鬆綁投資醫療、長照、養老、終老事業所需設施;檢討公共建設相關法令,開放以營利組織形式與公司法人,經營老人長期照護等社會福利機構等。不過,壽險業投資長照,目前仍卡在「老人福利法」等相關法令規定,長照機構必須以財團法人形式經營。長照主管機關內政部評估後表示,全台可用於長期照護的病床有六萬多個,目前僅使用四萬多個,還有一萬多個病床,暫時沒有修法必要,不需要再大量興建安養或照護中心。言下之意,不需開放壽險業經營長照事業。
而最近爭論不休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內政部表示,台灣承諾的項目是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可與台灣業者合夥設立四十九床以下的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及二十九床以下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但陸方出資比率不得超過五十。依據台灣現行老人機構許可設立及管理法規,陸方與台灣業者合夥設立機構,負責人須為中華民國國民才得以設立。
這兩則新聞可預見了「商業」與「福利」兩者之間的拉扯,也象徵了「營利」與「非營利」的爭戰即將展開。此外, 兩岸人力與資金的流動,是否會造成怎樣的影響,也有待我們關切。婦女團體向來主張,照顧人的服務要以「非營利」為國家的福利原則。如果以BOT的「營利」方向進展,所有照顧與被照顧者必然淪為「營利」的工具。照顧者如何以「勞動者自主」方式賺取合理的勞動所得與福利?被照顧者如何降低被「商品化」的命運、如何能運用有近便性的人性照顧、如何減輕家人的照顧負擔等問題,以及如何善用國家的照顧資源與健保支出、如何避免成為跨越國境的所得?而在跨越國境的協定下,如何避免更加不利於台灣國民的就業處境?這種種問題都應該被謹慎思考。
鋪陳一條通往幸福的路徑
彭婉如基金會致力於推動普及照顧福利服務,十二年來已累積了初步的經驗與成果。同為婦女團體的彭婉如基金會創造了十六億元的就業所得產值與就業機會,其照顧服務模式如何運作? 背後牽動的社會機制有哪些?很值得我們深入探討。鋪陳一條通往幸福的路徑絕非易事,但是欣聞各縣市政府開始關注─「彭婉如」照顧服務模式所影響的照顧公共化理念的政策,並對以「普及共享,容納弱勢,促進就業」為原則,所逐步建立平價、普及、優質的公共化托育系統(包含保母托育、幼兒園、課後照顧)與長期照顧系統,開始感興趣而積極落實。
合作社核心幹部的「 願景工作坊」即將展開。理想的落實到分區的願景,其實還是需要回歸分區的探討,因此歡迎大家上網共讀相關資料,共同為少子女化、高齡化的台灣社會激盪出新思維,讓我們在中期計畫中擬定有效的策略,以這份力量做為最有力道的鋪陳。
延伸閱讀
參訪風之村生活俱樂部(摘自綠主張66 期)
從合作精神出發的另類勞動-日本勞動者自主事業(摘自綠主張74 期)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原刊登於《綠主張》月刊2013年8月1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