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下一步—勞動者自主事業的發展與挑戰
2017-09-01・二代農●農二代
文/王瑞聰.第六屆理事 攝影/潘嘉慧
▲勞動者自主事業的發展與挑戰─日本生活俱樂部經驗分享會與會者合影。
另一種勞動:勞動者自主合作事業
在《我是生活者》一書裡提出僱傭關係以外的另一種勞動形式──不屬於被僱用、亦不屬於無償勞動,由「勞動者自己出資,自己組織技術、技能,自主管理合作的事業體」(備註1),以滿足區域內的需求作為事業,此即「勞動者自主合作事業」。
這樣的事業團體在日本被稱為“Workers' Collective (W. Co)”。
Workers' Collective有以下幾項要件:
- Workers'Collective是依據合作社的精神為基礎的運作方式。
- 非受僱的方式,而是由勞動者個人出資。其出資金額會因業別而不同,大約在日幣二萬到五十萬左右。
- 在對等的立場下自主決定自己責任的運作方式。
- 職業的種類是為了充實區域的生活必要機能,優先考量對區域的貢獻而從事的事業(備註2)。
日本第一個Workers' Collective始於生活俱樂部生活協同組合(簡稱生協)一九八二年在神奈川成立第一號芒野取貨站時的營運委託。目前Workers' Collective的事業項目除了消費合作社委託事業,亦發展出食物相關、高齡者、身障者支援、育兒支援、環境事業、情報通訊⋯⋯等等,全日本有超過五百個事業體。
生活俱樂部生協推動勞動者自主合作事業,是基於:
- 為了適應地方社會的現實生活和創造另一種勞動,同時也為了解決高齡化社會問題和大量婦女被雇用為臨時工的問題。
- 擴大合作事業的可能性,不僅停留於「消費」的領域,更進一步向「生產」領域開拓。
- 促成生活者的社會主導權,並建立與市民時代相符的自治社會雛形(備註3)。
同樣想要推廣合作社的精神、價值,並實踐其運作模式以解決個人與社會需求的本社,自二○○五年至今舉辦數次學習會,邀請日本生活俱樂部生協分享、教導如何推動勞動自主合作事業。理事會於二○一四年成立勞動自主合作事業研議小組,初步完成對勞動者自主合作事業的定義與目的:
- 定義:一群具有勞動自主意識與意願的人,基於互助合作的理念,願意共同出資、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並組成落實關懷地區的勞動事業體。
- 目的:創造友善社區、以人為本的循環型社會事業,以合作社精神發展出的獨立事業團體,為在地需求服務、貢獻。
我們希望推動站所勞務自主作為勞動自主合作事業的開始,並從二○一四年起每年皆列為全社工作方針,但始終進展有限。所以,今年七月邀請日本生活俱樂部生協連合會會長加藤好一,以及負責營運生活俱樂部生協東京東村山取貨站的Workers' Collective「凜」的代表小柳智惠,來協助我們更細緻地理解成立站所勞動者自主事業需要克服的種種挑戰。
看見日本經驗:取貨站與Workers的關係
生活俱樂部生協考量是否成立取貨站的其中一個要素,是必須要有在地的Workers' Collective能夠承擔取貨站的營運業務。受委託營運取貨站的Workers' Collective都必須清楚理解與支持生活俱樂部生協建設取貨站的三個目標:
- 擴大組織、為地區的大眾所利用、增強對地區的影響力。
- 作為提高社員參與的工具,提高社員參與率,推動自主經營、自主管理。
- 做為社區營造據點的工具,推展創造生活空間的取貨站。
生活俱樂部東京與取貨站Workers' Collective簽訂的契約,基於以上目標設定委託內容與委託費用,並訂定清楚的評價制度。契約開宗明義:「雙方為謀求互相的任務分擔,對於在地社區,期望寄予居民及在地文化的、經濟的、生活領域的提升與發展,承攬事業及業務相關的委託而訂定此基本合約。」委託內容包括:
- 基本業務的管理:對應社員、擴大對應、消費材的品質管理、衛生管理、現金管理、店鋪的設施管理與情報管理。
- 完成擴大計畫讓取貨站到站人數向上攀升。
- 供給管理的改善:達成供給總額計畫與毛利目標。
以東京東村山取貨站的Workers' Collective「凜」為例,其二○一七年的受託基本契約裡包含:
基本業務委託費用為利用額的八%;管理業務委託費用每月十五萬日圓;即時菜餚加工銷售委託費用為毛利的八十五%;配送委託費用每次三千日圓。依取貨站的事業規模、機能不同,設定各自的每月基準總勞動時間乘以基本時薪,保障Workers' Collective有最低限度的委託費。
依據業務達成狀況的評價制度:達成供給總額計畫去年金額可獲得八萬日圓,達成今年金額可獲得十萬日圓,達成二個月累積毛利目標可獲得十五萬日圓;新加入社員數:每一人一千日圓,達成年度計畫人數可獲得二萬日圓;達成米的預購目標:預購率達到社員數的十八%可獲得八萬日圓,每增加一%可獲得一萬日圓;耶誕節與新年預購品的預購率達到社員數的三十%可獲得十萬日圓,每增加一%可獲得三千日圓。
整體委託費用比率是平均供給額的十二~十三%。明確的委託內容與獎勵方式,使取貨站的Workers' Collectives在實現自我價值的同時,擴大了生活俱樂部生高社員參與率,推動自主經營、協的影響力。
勞動者自主合作事業與我們
目前臺灣社會以公司企業為提供價值的主體,對合作事業不甚理解,發展勞動者自主合作事業並不容易,在法規制度、財務、決策運作上都不見得有優勢,但我們會與勞動者一起面對挑戰、克服障礙,使勞動者能團結資源與能力,自立、自主、平等、有尊嚴與有意義地工作,這是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的社會責任。
成立勞動者自主合作事業,首先要從「自己」出發:我想要什麼樣的生活?我所處的地區生活需要什麼服務?我想做的是什麼事?我能提供什麼?一個人做起來是困難的事,但是和幾個想做一樣的事、有主體性且有民主素養的人合作,結合智慧、資金、能力與勞動力,就有機會實現。家事服務?配送服務?照護服務?熟食料理服務?我們期待與提供各種價值的勞動者自主合作事業合作。
備註
1 《我是生活者》,橫田克巳著,P.48。
2 〈集體工作的運作方式〉,藤木千草記於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勞動者自主事業學習會。
3 《我是生活者》,橫田克巳著,P.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