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根本紮根 建立休戚與共的合作經濟
2024-07-09・合作聯合國
文.圖/梁玲菁.前臺北大學合作經濟學系系主任
在2017年兩公約國家報告後,尚未見到政府重視自由結社權實踐在合作社之「教育權、住宅權」。住宅,是食衣住行育樂、生老病死的人生集大成所在,臺灣處於頻繁的地震帶,從社區安全、抗震硬體、環境生態、文化保存,到長者照顧、青年創業、成家育兒,要兼顧人本與空間的社會關係,發展住宅經濟與城市安樂,亟需各界共同投入。合作理念能否協助國民「安居、樂業」的自主選擇呢?不以營利為唯一目的
追溯資本主義萌芽時期,英國勞工消費者從「互助心出發,以共同力,自我負責」,籌組「公平先驅社」,節省開支少許儲蓄,一有結餘,幫助更弱勢的人;傳至歐陸,關懷勞工、農民農村貧困與剝削、不平等問題,蔚為全球合作社運動,守護社員、國民健康,連結生產者提供安全食品與食材,做公益,實踐「合作社理念與分享利益」的普世價值。所以籌組前與經營過程,要顧「初衷」,要「共識」教育。合作社由社員共同「出資、生產/勞動/服務、共商共決管理、按貢獻分配剩餘」,社員兼具「勞動者、老闆、管理者和分配受益者」之「四位一體」。「人合」組織「不以營利為唯一目的」,從個人切身問題,關心社員與合作社、社區與國家,與「金合」組織追求最大獲利完全不同。採行「選任」與「聘任」雙軌制度,形成民主經濟培育的場域,培植「集體企業家精神(Collective entrepreneurship)」的社會經濟組織。
借鏡國外 將互助合作納入教育
臺灣消費合作社在近18年間,減少達65.9%,高於全體平均下降有2倍之多,以學校型顯著驟降。究其因,來自外在變動以致立法、行政環境不利,利益團體壓力,還有缺乏「適當、專業認知」的業務主管機關,學校內部合作教育退縮、信念喪失,相較歐美英日國家萎縮很多。聯合國在2021年大會報告「合作社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多國已陸續將互助合作納入「教育法」,普及合作經濟民主倫理思維,我們應予反思。歷經180年,曾逢戰爭、蕭條、危機、氣候變遷、病毒變異威脅,各國合作社遵循國際合作社聯盟(ICA,2017)「照顧全民」,將傷害降至最低。因應時代,法國社會服務型的「集體利益合作社(SCIC)」,融合中小企業、地方政府、公司員工共同出資組社,挽救公司,增進地方青年創業;連結互助保險、合作金融, 自創勞動者、儲蓄者家庭福利,形成「合作社會照顧網絡」,互補於公部門,具有「非營利」之實。各國響應聯合國,更以友善法規、財金制度來支持合作社、互助社成長,增進社員收入;也累積合作社共有財產,協力於「造橋資本」、「社會資本」活化地區經濟。
兼顧初衷與目標 建立互助經濟
合作社思想本質,兼具「社會哲學與經濟效率」,兼顧「初衷」與「目標」,發揮「社會經濟共同力」,綜合「民主性、社會性、經濟性、公益性、教育性」,同時達到「營利」與「非營利」的目標。其「雙重性格」,融合私有財產權、共有財產權制度,獨具中立色彩的經濟事業,並不是一般人民社團,且有別於社會企業的「初衷」。合作大師季特 (Charles Gide) 之「連鎖論(La Solidarité)」發揚縱的、橫的社會恩典形成「善循環」之「休戚相關社會經濟」,稱為「第三條道路」。因而需要法律、制度給予友善適當的「中間定位」。對應憲法,合作經濟體系自創七大項權益:❶ 人民自由結社與自治獨立生活選擇 (生存權、社會權);
❷ 消費者自我保障生活(健康權、社會權);
❸ 互助創造工作/ 經濟民主 (工作權、經濟權,免於剝削);
❹ 合作教育/ 集體儲備老闆學習(教育權);
❺ 自創金融保護、資產累積(金融權、經濟權、生命生活保障);
❻ 社區共同保護、社區福利創造(住宅權、福利權、工作權、生存權);
❼ 在地事業/ 創業/ 家庭照顧(自然、文化、環境保護權)。
建議消費者生活經濟協力「『四生一體』國民合作經濟發展」如下:
❶ 應用熊彼德「創新理論」,有四階段:「認知、普及、擴散、深耕」,以「共伴教育」計畫性地導入公、私部門、學校師長、家長與學生認識合作社創新真義,實踐在「日常化、組織化、管理化」推陳出新在地的多元性。
❷ 在憲法與國際公約法下,尊重小型「國民合作經濟發展體系」回歸正常政策。欣聞行政院將置10個部會協調發展,仍需「頂尖的上層組織」盡速融合「組織法」與「業務法」於住宅、社區、消費等合作社,融合社會經濟價值,指定「適當、專業」的業務主管機關,推倡「自由結社教育權」。
❸ 建立城鄉、不同層級學校與在地合作社「共伴關係」,如科技資訊、藝術戲劇、法律管理、景觀建築、農業生物等系所,引入數位,以其專長連結部落、社區,培育「合作人」的創業者、「非物質文化資產」的傳承者。
❹ 有規模的合作社,社員關懷臺灣社區,超越「食物、實物」,分工宣導理念:普及學生互助關懷,宿舍實習居住民主管理;擴散人們的同理心,重建社區「安全健康、安心儲蓄、安居樂業」之互助經濟。
提供讀者參閱吳克剛(1999) 一個合作主義者見聞錄;譯 (1990 重刊),英國合作運動史- 季特評傳,中國合作學社。梁玲菁(2024 夏),合作經濟161;(2023 春),合作經濟156;(2022 夏)合作經濟153;(2020 冬),合作經濟147;(2021.9),儲蓄互助社雜誌127;(2018.4),銀行家100;(2013.6),新世紀智庫論壇62;(2013 春),合作經濟116;(2009.7.7),國際合作運動-平民經濟的開發,慶祝第87 國際合作節專題演講收錄於(2014.11),合作經濟論文輯,自行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