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合作社的民主治理之路 2022合作找幸福
2022-12-10・合作聯合國
文、圖/李修瑋.2022合作找幸福專案 負責人、第七屆理事主席
主婦聯盟合作社從2012年起舉辦「合作找幸福」專案延續至今,是對外推廣合作教育的代表性活動。多年耕耘下,除了促成許多合作社的成立,也透過與外部單位的協力,逐漸將關心合作社運動的夥伴集結起來,成為社間合作有力的橋梁。如果少了什麼特質就不配再被稱為「合作社」?在《公元兩千年的合作社》一書,作者賴羅博士曾經有這樣的提問,並舉例社員間的民主管控是合作社特質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因此,2022合作找幸福以「合作社的民主治理」為主題,從勞動合作社和住宅合作社切入,從前期工作坊、訪談到合作論壇,從台灣經驗到德國經驗,是針對合作社民主所做的多方探索。
民主治理的困境
去年論壇結束後,新聞報導中出現了有關照顧勞動合作社假合作真派遣、逃避雇主責任的消息,刹時間合作社以負面形象出現在大眾眼前,而衛福部及管理長照業務的各地方單位,不清楚合作社是由社員共同所有、民主管控的組織,將勞動合作社與社員之間視為勞雇關係,而以不適切的法規要求,扭曲了勞動者自主、自治的精神,因此勞動合作社在民主治理上出現的困境,成了本次專案探討的重點。在現存的長照機構中,合作社的表現是光譜兩端,做得最好和最差都是合作社,前者依照合作社價值和原則行事,照護服務員和受照顧者都能得到更佳的對待,而後者則是那些規避雇主責任、行剝削之實的偽合作社。然而,即便是認真實踐合作社原則的合作社,也會遇到民主被誤用的例子;就在專案籌畫的過程中,原本要去參訪的續優合作社,因為某位社員長期不理性的言行,讓組織難以順暢運作,甚至通過解散改組成公司,讓人感嘆民主不只是形式,更需要具備民主的素養。
國際合作社聯盟把民主管控最理想的形式描述為,社員集體積極參與政策制定和決策。在伯拉罕共生照顧勞動合作社的分享中,理事主席林依瑩提到,有些社員仍然稱她為老闆,讓她哭笑不得,但社員時常集體討論,做出各項營運的決策,這樣算不算民主?而在勞工陣線協會主任洪敬舒所做的勞動合作社訪談,也總結出三種合作社民主治理常遇到的問題,分別是:組織多由理事會主導發展、社員擔任理監事的意願不足、社員關注自身收入多於組織發展。
所以,在檢視一個合作社是否落實民主治理時,除了設計便於社員參與的管道,在授權與制衡間取得平衡之外,也要加強合作教育,讓社員承擔參與的義務。
參與式設計落實合作精神
在歐美已十分成熟的住宅合作社,台灣仍處於萌芽階段,雖然過去也有住宅合作社的成立,但多數不具備合作社的精神,只是政府用來解決特定問題,如眷舍改建的政策性產物。若能落實合作社精神,住宅合作社可以從設計開始即加入社員意見,又因居住在同一社區內,更容易體現合作社由社員共同治理的特質。論壇前的工作坊,由本社、OURs都市改革組織、台中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結合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的師生,及部分中部院校建築系老師,以霧峰的光復新村為本,發想住宅合作社活化公有資產的創新可能,過程中展現設計者與居住者共同討論的參與式設計精神。之後連線「一起來,柏林」都市發展合作社理事Leona Lynen,主講「市民社會打造合作之城:統計之家閒置房舍利用」,分享原位於東柏林的閒置公有建築統計之家,如何透過市民力量轉化再利用,並成立住宅合作社的過程;市民的行動讓政府當局加入協力,讓這處閒置無用的龐大建築,逐漸活化、美化,而他們選擇合作社做為組織型態,正說明合作社的民主性和不以營利為取向的特質,與市民社會的調性若合符節。
只有落實社員的民主管控,合作社才能和一般企業明確的區別開來。但是怎麼做才是真正的民主?這對所有合作社來說,都是一個充滿挑戰和動態的過程,也許永遠沒有最好的答案,但不能沒有持續的關注和思考,期待來年,再一起合作找幸福。
(首圖圖說:2022合作找幸福由李修瑋(左一)帶領工作團隊共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