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答對了嗎?測一測,你對合作社了解有多少?
2014-09-09・社內大小事
文字整理/邱炘正 圖/潘嘉慧
編按:六月六日,北北、北南分社舉辦解說員回訓課程的第一堂課,逢甲大學合作經濟學系的于躍門老師在課堂上給解說員提出了七個問題。身為社員的你,可以給自己做一個小小測驗,看看你對合作社的了解有多少?
一、八月份某日中午,有位Y先生正當走在路上很口渴時,抬頭看到路邊有家主婦聯盟合作社,欣然進去選了一瓶飲料,結帳時被問:「社員證呢?」Y先生回答:「未入社!」結果飲料沒賣給Y先生。原因為何?你認為如何?
答:依據合作社法第三之一條規定,「供給合作社、消費合作社不得以物品提供或售與非社員」,所以站所確實依法行事,避免被舉報、罰鍰。由於合作社法第七條規定「合作社得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目前,我國正在修法,希望將來合作社能夠接受非社員交易,並針對其該課稅部分予以課稅。對於Y先生,站所會奉上一杯關懷的白開水,並邀請Y先生來參加入社說明會。
二、主婦聯盟合作社的發展政策如何訂定?決策如何確定?社員參與的途徑為何?過程是否更趨完善?可否評議?
答:合作社按照組織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條規定,設有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及社務會;其中社務會由理事及監事共同組成。社員代表大會為本社最高權力機關,所有政策均須於代表大會中通過始得確定。社員除了可參選選任人員投身合作社事務,也可以透過填寫反應單、參加相關教育活動、參與地區營運或利用合作社網站來充分溝通表達意見。
三、合作社為何要限制發放股息?限制股息發放,社員認股就無誘因,合作社必然缺少資金;若有一天主婦聯盟合作社需要購買土地、設備等營運資本,以便發展創新業務,這時在融資成本考量下,籌措資金的方法為何?
答:合作社的產品定價,七十%是進貨成本,二十八%是營運成本,限制結餘在二%以下,所以合作社年底若有結餘,先須彌補歷年虧損,再分配股息(不超過銀行利率),若還有剩餘才分成十%公積金、二十%特別公積金、十%公益金、十%職員理事酬勞金,以及五十%社員分配金。所以,股息發放一定要有限制。過去,合作社曾透過共同集資籌措資金,每年付給社員之利息比照銀行利率。事實上,認股只是作為開辦費的支出,為了將來的發展,須要多多蓄積準備金,如果平時能多存一點準備金,就可減少向銀行借貸;如果靠鼓勵認股,那麼就跟一般公司差不多了。所以,合作社的營運是靠交易而非靠股金,只要有活絡的交易,所有問題就可解決。
四、當政府提供資金盼望主婦聯盟合作社能攜手共同推動某一消費者保護方案時,對於這項政府的請求,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是否可以無條件接受?或是毫不考慮地回絕?你認為要思考的是什麼?
答:政府有政府的政策,合作社也有合作社的政策,要維持夥伴關係,一定要檢核彼此政策的相容性是否夠大,並考慮是否能符合經營第四原則自治與自立的要求。
五、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對於理監事、經理人及職員等不同身分的合作人進行教育訓練,訓練內容有何差別?另外,主婦聯盟合作社每年對社區年輕人與意見領袖宣導合作理念,效果如何?
答:合作社針對社內人員透過各種讀書會、產地見學以及各式研習會等來增強對合作事業的認識。另外,與社區的聯結上,目前也透過與社區大學合作開課,在社區中舉辦電影欣賞、產品教作、參與社區園遊會等等各種大小型活動來宣揚合作理念,往往吸引社會大眾參加,社員人數穩定成長。
六、當主婦聯盟合作社與上游的蔬果生產合作社運銷合作社進行社間合作時,若在蔬果價格上出現歧見,也就是前者出價低,後者要價高,這時社間合作代表的意義為何?
答:「公平貿易」是國際合作聯盟很重要的議題,「照顧生產者的最低生活」是合作社最重要的事。此時要回到公平貿易的觀點,來共同訂定合理的價格。
七、近年來主婦聯盟合作社從事社區關懷活動相當顯著,對於這些活動,可視為生產性活動?還是消費性活動?可否舉例表明差異?
答:麥克.波特是當代的競爭大師,提倡企業要捐款提升公益性的競爭。慈善跟公益是不同的,慈善是透過捐款贊助或提供勞務給非營利組織,由其代替捐贈者來作慈善的事;公益卻是透過活動來幫助別人以達到壯大未來事業的目的。合作社不是社員自利的組織,也具有公益的屬性,例如食品安全的推廣,其實跟未來的業務發展有關係,乃屬於消費性的活動。
于老師笑咪咪地說,以上這七題其實都可以當作研究所碩士班的入學口試題目了,大家驚呼,難怪要我們分組討論,原來是要測測大家能不能勝任解說員的任務呀!各位,你都答對了嗎? (作者:本屆編輯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