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訂每月15日為食物日 日期選擇原來是諧音
2025-06-20・社內大小事
自由時報

家樂福等賣場陸續於6月起的每月15日舉行食物日活動,推廣在地蔬果。(農糧署提供)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為鼓勵國人採買蔬果選擇國產農產品,農糧署推出每月15日為「食物日」活動,各合作賣場推優惠組合與抽獎外,還結合食農教育,讓民眾省荷包外,還能吃當季、了解在地食材。
自今年6月起,農糧署陸續在家樂福、主婦聯盟、各農民直銷站舉行食物日活動,農糧署表示,食物日訂為每月15日,是因為「15」的諧音就是「食物」,在食物日提倡「三要一不要」的飲食行動,包含「在地食材當季吃、揪人共食快樂吃、原型食物真好吃」、以及「不要浪費食物適量吃」。
農糧署指出,今年第一場食物日活動由家樂福於15日舉行,以親子家庭為參加對象,從認識賣場國產農產品,選購有標章國產農產品製作午餐,到組隊於賣場推動民眾採購國產當季蔬菜,不僅讓民眾對國產食材有更深刻的印象,也從採用當季蔬果做料理的體驗中,體會到共食與食當季的快樂。
農糧署表示,主婦聯盟從6月16日起推動為期1週的「食物週」,鼓勵消費者在賣場採購國產農產品,並透過抽獎、促銷組合等搭配,於全台所有站點推廣國產食材及食物日「食在地,享當令」的理念;即日起到11月花蓮農民直銷站自強站、新竹縣農民直銷站及彰化縣書院和美農遊館等全台45家農民直銷據點也將陸續舉辦食物日體驗活動。
新聞出處: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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