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驅動的環境教育—京都公民電廠
2020-01-01・生活提案
文.攝影/陳婉娥.財團法人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
對大眾而言,「電廠」的直觀印象是什麼呢?生產電力的場域?發展核能的地方?造成空氣污染的公害?對多數的我們來說,「電廠」,可能以上的答案都是,但這樣的既定印象,在這幾年開始有了新的元素加入,這是有賴於市民共同的努力,使「電廠」的概念更多元、豐富、有趣,那就是「公民電廠」。公民電廠最簡單的形容,就是由公民持有的電廠。由公民持有,代表電廠的經營者是公民,是在各行各業服務的「我們」,憑藉著對環境的關懷,投入低汙染的能源發展,而「再生能源」就是公民電廠發展的核心。
筆者在去(2019)年10月走訪京都,拜訪京都府(市政府)與經營公民電廠的市民團體「一般社団法人 市民エネルギ—京都(市民能源—京都)」,了解京都府在推動公民電廠的政策規定。同時,基金會也藉由政策倡議,進一步改變各地方政府的既有思維,為都會區打造更多分散、地產地消的社區公民電廠。
礙於篇幅,本篇將針對京都公民電廠的政策規畫進行簡要說明,並介紹由市民團體經營的公民電廠與教育方案,希望大家一起來思考,「公民電廠」在台灣,應該有什麼樣的發展?
京都的公民電廠政策
京都府在2012年制定政策,推動公民電廠,以「市民協同發電」為名,規畫了40處公有屋頂,釋放市民團體與企業行號申請使用。京都府釋出公有屋頂,作為興建太陽光電使用,免除了市民團體使用屋頂的租金與回饋金,但如果是企業申請作為營利使用,則需要繳交租金。同時,為了確保申請案件能使公共財的理念最大化,京都府同時規定申請者必須在申請方案中規畫環境教育與回饋地方的方案。也針對申請方案的評分規定,給市民團體與企業不同的給分標準,從評選制度所設計的給分上,來要求企業承擔更大的社會回饋責任。
經過匿名委員會的評選,京都府釋出的公有屋頂扣除光照與建物本身的問題, 最後成功媒合37處,其中有2個市民團體承接了共9處公有屋頂,在2014年陸續併聯發電,生產太陽光電並將電力販賣給電力公司,成為公民電廠的經營者。
由市民經營的公民電廠
由市民經營的公民電廠,究竟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呢?京都的市民團體「一般社団法人 市民エネルギ—京都(市民能源—京都)」在經營公民電廠後,為社區帶來許多有趣的能源教育方案,讓小學生有機會從科學面了解各種有趣的能源生產方式,同時累積科學知識。其中一個案例是位在京都伏見區的深草小學。在學校的綜合活動中心屋頂設置容量為52.8KW的太陽光電板,學生每天都能看見太陽光電設備。學校的理科老師林宏則先生認為,學校的太陽光電屋頂,有機會讓學生了解能源就在生活中。
帶給學生珍惜能源的教育方案,是市民能源—京都提出的社會回饋方案之一。但當這項教育計畫開始在學校執行後,深草小學開始發展屬於自己的特色教程,使學生有機會從科學教育中,了解能源的使用方式、發電方法、電力與動力等科學知識。 公民電廠讓「能源」有更多可能性與未來性 公民電廠在京都的發展,因有政府的政策規畫,讓公有屋頂的「公共」精神得以發揮最大效益;在市民團體的用心經營下,帶給京都市民的,也不只是再生能源的電力發展,還有對能源的理解,甚至是對於「能源選擇權」的認知。
京都這座美麗的城市,有一群努力發展再生能源、投入公民電廠生產的夥伴。憑藉著對環境的關懷,透過對環境資源的認識,展開豐富的教育課程。借鏡京都,或許我們也能一起思考,我們想要帶給孩子什麼樣使用資源的方式與未來生存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