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出地區好生活
2012-07-01・生活提案
文/陳來紅 圖/葉曼玲
沒有人是孤獨的活著,沒有人是孤單的在照顧。~瑞典國家的照顧福利政策原則
「如果過了明天,我連你都忘記了,也請緊握我的手,陪我繼續走下去…」在《明日的記憶》電影中患阿滋海默症的男主角如此說。電影中的佐伯雅行(渡邊謙)是知名廣告公司主管,工作賣力認真,不但受老闆肯定,也備受下屬愛戴,但阿滋海默症讓他的人生劇烈的改變,也深深的困擾著不離不棄負擔照顧的妻子。
觀察我生活周遭的兩個例子,阿滋海默症者活生生的折磨著照顧的親人(多數是女人),無論已經終結的或正在苦難中,這些女性照顧者都瀕臨免疫力崩潰之苦,但是仍要擔起照顧之責。做為婦運者想問的是:如果是女人失智呢?有財力,有愛心,有能力照顧的是誰?作為合作運動者也想著:合作社這樣的組織能做什麼?我常常在思索著這樣的課題。多少社員其實正在過著孤單照顧親人的日子呢?不僅是阿滋海默症而已。
地區營運究竟要營運出甚麼?
全社各地的地區營運委員會與社員,這些年紛紛在摸索著。理事會與職員也探討地區營運的模式與辦法。是各式各樣的課程、還是各式各樣的活動呢?或是各式各樣的小團體?常常有這樣的聲音出現,有些地區營運因為社員參與不熱絡而停擺中,有些地區有熱心委員與社員的堅持正活潑地營運著。到底,地區營運究竟要營運出甚麼?
我們的創社初衷 以生活者自許
綠主張共同購買運動進入第八年,才開始申請登記全國性合作社。籌備階段時討論開會的頻率很高,討論的議題五花八門,從名稱到服務項目等等;登記申請也歷經數次波折,足以寫出漫漫長篇。「綠主張」共同購買領導團隊,不知道當年在摸索進行的公司體,正是等同於現在最夯的「社會企業」,而我們卻選擇了最艱難的民主任務─組織合作社。
二○○○年命名時,我們以「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提出申請,被當年的公務員主管挑戰的是:怎可用「台灣」兩字?而我們的答覆是:這是我們志願連結服務的範圍。怎可用「主婦聯盟」?我們的答覆是:主婦聯盟基金會的董監事會授權通過。(他們很難理解我們竟是同一群人,以兩個組織所抱持的社會理想而分工的共同組織。)怎可用「生活」?生活太抽象了吧?我們的答覆是:將生命中所要的需求,從出生的照顧到臨終的服務,通通具體羅立列入服務項目。這主管還嗆我們:這組織若可以通過,我這公務員可以不幹啦!這樣堅持的公務員,真的在本社通過後申請退休。時代的民主巨輪,真的與此刻的社會經濟變遷一樣,讓很多人難以適應。
台灣的消費合作社以「台灣主婦聯盟生活」為名,我們是首創。我們的創社初衷:以生活者自許,以台灣為服務範圍,以聯盟主婦為使命,以更好的生活為願景,以社員從出生到老死的服務為目的。
落實普及照顧的營運
合作社草創時,我也以資深的婦運者進入行政院婦女權益委員會(如今改為性別平等會),兩個組織都以婦女權益為目標。而官方與民間的雙重任務,至今依然在進行著。再則以劉毓秀為主要研議者為首,彭婉如基金會輔助國家的政策實驗推動的團隊下,「普及照顧政策研議」所謂的普及,即是《綠主張》曾報導過的作為(註),也是楊佳羚連載的瑞典經驗─平價、優質、近便性的普及福利照顧。
「沒有人是孤獨的活著,沒有人是孤單的在照顧。」瑞典國家的照顧福利政策原則,究竟如何?在二○一○年歲末受彭婉如基金會的力邀下,我終於來到百年前,康有為去過的國度,也與他有一樣的感慨,為何將困苦的低收入者的社會住宅安排在市中心呢?那個見不得人活得不好的國家,是怎麼做到的?我們合作社的地區營運究竟要營運出甚麼?當台灣的國家普及照顧政策已經上路,我們的合作社可以做些什麼?可以營運出這樣的地區社會嗎?這也許是接下來社員可以思考的。
(作者:曾任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基金會常務董事、普及照顧政策研議小組創組召集人及現任委員)
註:九十期《女性與健康》單元—健康老年,就在老人聚會中心;九十六~九十八期─瑞典健康生活的他山之石;九十九期─共創宜人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