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能夠實踐平等的價值

2015-07-16・書業的友善革命

文/于躍門 逢甲大學合作經濟學系暨社會事業經營管理研究中心教授

美國普渡大學(Purdue University)為了紀念安•崔戴爾女士,於一九三五年建立了以Ann Tweedale為名的住宅合作社,供遠地來的女學生住宿。

自二○○八年起,國際合作社節的主題皆會使用合作企業(Cooperative Enterprises)一詞,正如國際合作社聯盟(ICA)對外宣稱,合作社是一種企業,屬於不以營利為目的(not for profit)的企業,不同於以營利為目的(for profit)的公司,或非營利(non profit)的協會、基金會。

鑒於合作社的特性,一九九五年國際合作社聯盟訂定了合作社的價值為:自助、自負責任、民主、平等、公平及團結等六項。二○一五年國際合作社節的主題即是強調平等(equality)的價值,認為選擇合作社就是選擇平等。

選擇合作社即選擇平等

為何二○一五年選擇平等作為主題?原因在於近年全球的所得缺口(income gap)有逐漸擴大的趨勢,全球一%的人口占有全球五十%以上的財富。持續擴大的所得缺口正慢慢侵蝕經濟、社會及政治的基礎,弱化競爭力;窺其根源,則是不平等(inequality)造成的。不平等,扭曲了社會資源的分配,少數人掌控多數人需要的物資,久而久之,也就阻礙了社會健全的發展。

為何選擇合作社就是選擇平等?這與合作社的經營原則有關。合作社第一項經營原則強調:凡是利用合作社的服務且願意承擔社員責任者,都有相同的機會加入合作社成為社員,不因性別、社會、種族、政治及宗教之不同而遭受歧視。

同樣地,合作社第二項經營原則強調:凡是合作社的社員,不分性別,在一人一票的基礎上,都有相同的權利參與政策或決策的制定。

從這兩項經營原則可以認識到,合作社對外─社會大眾,講求平等;對內─社員,也講求平等。合作社重視同等對待、同等尊重的平等價值,這在一般企業是很難做到的,因為「人勝過資本」(people over capital)始終是合作社堅持的理念。

平等的實踐與檢驗

至於如何知道合作社實踐了平等的價值?這裡牽涉到落實與檢驗的問題。落實,代表真正的實踐;檢驗,則是驗證落實的成果。合作社是否落實了平等的價值?可從兩個例子來觀察。

第一個例子是一八四四年第一家經營成功的合作社─羅虛戴爾公平先驅社。根據文獻記載,二十八位先驅者中只有一位女性,名為安•崔戴爾(Ann Tweedale),她與其他男性一起工作。原本安•崔戴爾是沒有機會加入合作社的,因為當時英國法律不允許婦女擁有財富,因而安•崔戴爾無法認股取得社員資格。然而,先驅社堅持性別平等,安•崔戴爾終於繳足了一英鎊(相當於一週半的工資)的股金,取得社員身分。先驅社成立十六個月後,第二位女士伊麗莎•布萊利(Elisa Brierley)也獲准加入合作社。先驅社秉持同等對待、同等尊重,不歧視任何人,為合作事業奠定了傳世的平等價值。

第二個例子是臺灣的儲蓄互助社目前正在推動的「儲蓄互助培力─平民銀行」脫貧專案。專案的理念是:「讓窮人同樣擁有融資、微型保險及接受教育的權利,與一般人享有同樣的發展機會。」透過儲蓄金的相對補助,窮人取得資本帳戶,獲得微型保險,懂得理財的知識與技能,能夠自行創業,面對新的人生。歷經三年多的努力,目前已有數十件成功的案例。儲蓄互助社展現了同等對待、同等尊重的態度,不忽視任何人,實踐了合作社的平等價值。

除了上述兩個顯著的例子外,我們怎麼知道合作社實踐了平等價值?對於這項問題,可從組織文化來檢驗。按照管理學的看法,組織文化是組織的價值系統。領導人會將他/她的世界觀與信念融入到組織的行為規範,組織成員願意遵守,經年累月後,相約成俗,最後形塑出組織特有的文化。

M-201507-142-p1701-600x400

▲2013年彰化縣政府執行「儲蓄互助培力─平民銀行」專案成果發表會,其中活動為創業媽媽上菜秀。(照片來源:彰化縣政府新聞處)

合作社的章程與規章是合作社的價值系統。若要檢驗合作社是否落實平等價值,只要檢驗合作社是否落實章程與規章,以及落實後的成果即可得知。檢驗合作社是否落實章程與規章較為容易。首先,可驗證合作社的章程與規章是否含有同等對待、同等尊重的精神。其次,驗證章程與規章的實施是否造成某些人喪失了機會,不被同等對待、同等尊重。例如:社員代表大會召開時,代表人是否充分反映基層的心聲而不是自己的意見?選舉制度是否有不當的設計而增加社員參與的成本?理監事是否都有相同的權利與義務,而不致有人享有較多的權利或較少的義務?如果合作社願意從公開、透明及一致性來落實章程與規章,相信必能帶出更大的平等價值。

檢驗落實後的成果較為困難,因為平等價值的檢驗往往要將質化的資料轉換成量化的資訊,轉換過程須作精細的資料處理。例如:檢驗社員是否有被尊重的感覺?社員的意見是否被充分反映出來?會議討論的程序是否合理?諸如此類的資料不會直接地呈現出來,需要找出相關的指標來衡量。碰到這種情況,通常以會議的出席率、基層的提案數、發言人的分散度作為衡量的指標,再根據指標的數據得知落實的成果。

人一出生並不是完全平等的。有人身強體壯,有人卻身殘體弱;有人擁有萬貫家產,有人卻無立錐之地。我們雖然無法改變先天的條件,但是能夠改變後天的處境。請大家記住合作社的格言: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一旦每位社員把自己看成為所有的社員,把所有的社員看成為自己時,合作社就能為所有的人帶來相同的機會、相同的權利,實踐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所謂人人平等的價值。

原刊登於 2015年7月142期《綠主張》月刊。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