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社員投票,不簡單的民主參與
2017-01-01・社內大小事
文/許秀嬌‧現任第五屆理事主席 攝影/潘嘉慧 數據整理/宋良音、康椒媛
▲投票週站所端全力宣導,從布置、電話催票等等,第一線站務人員、志工是最大功臣。
主婦聯盟合作社第六屆社員代表暨第一屆區營運委員選舉,在社員、職員同心協力下,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三日經由社員直接投票順利產生。本次選舉具備選舉人資格的社員有三萬三千七百三十九位,共選出九十三位社員代表、三百零二位區營運委員;前者總投票率達六十二•四十一%創下歷史新高,後者總投票率達六十二•二十八%,成果令人振奮!
民主是一種行動
臺灣合作社法規《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規定必須有過半社員出席方為有效下,每次選總是勞師動眾,選務人員各個繃緊神經,深怕投票率未過半必須重新再來一次!
由此看似簡單的投票行為,其過程卻是千折百迴,理事會為了讓社員參與地區社務具代表性和合法性,從二○一五年開始進行多次的法規內容討論,負責的理事王瑞聰到各分社營運委員會說明法規制定的法理基礎和內容,也召集各分社代表一起討論,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的社員代表研習營再次安排說明與討論;四月二十七日理事會終於通過制定本社法一二六《區與分社之社員治理組織設置及運作準則》。
再則,為了落實社員應具的出資、利用、參與三角色,二○一六年三月二十日的社員代大會修定本社法一○三《社員代表選舉辦法》,社員享有選舉權利,同時必須具備相對的利用責任—社員年利用額須達六千元方具有投票資格,社員代表候選人年利用額須達二萬四千元。
▲2016 年舉辦第一屆區營運委員選舉,社員將選票依序投入不同票箱。
許多社員樂於站在第一線擔任選務志工,無論晴雨,排班到站所打電話催票、協助社員投票及後續開票事宜,並將投票所發生的種種臨時狀況回報選務小組,善盡選務責任,充分展現熱情。為了提高投票率,還有許多社員紛紛使出渾身解數,例如:拍攝催票影片、書寫動人催票文、到府收取無法到站所投票的社員投票委託書。站務人員同樣展現高度服務熱誠,例如:社員到站所利用產品時,抓住機會說明選舉的重要性,一有空檔就打電話催票。社員與職員所展現的熱情和精神實在令人感佩!
本次選舉還有一個重頭戲是要選出第一屆區營運委員,未有前例可循加上候選人分屬五十四個選區,過程中的選務疏失及未盡之處在所難免,選務小組在選舉結束後收集各方意見,召開檢討會議,盡力讓下次選舉更順利!
經由這次選舉,主婦聯盟合作社在「社員的民主治理」、「社員的經濟參與」、「自治自立」、「關懷地區社會」等合作社原則的落實又往前邁進,在臺灣的合作社運動寫下一頁重要篇章。雖然只是一小步,在七萬人的民主組織卻是難能可貴的!期待所有被社員付託的當選人,秉持著合作人「愛與信任」的理念,落實「誠實、公開、社會責任、關懷他人」的基本價值,豎立合作人的良好典範。
▲北南分社無站所選區「林口區」,班專員推動「行動投票所」,促使投票率突破58%。(攝影/凌鳳儀提供)
▲2016 年12 月3 日,總社會議室另一端正在進行宜蘭地區開票作業。